纵26.5厘米横141厘米
1921年教育部拨交清内阁大库档案。
尚宝司是专门负责皇帝用宝事务的衙门,由满、汉官员组成,设有理事、副理、卿、丞等官。顺治皇帝认为该司“事简员多”,既有尚宝监(专职太监)负责承收,同时又经内三院看用,机构重复。于是顺治十三年(1656)三月二十日谕吏部云:“该司理事、副理、卿丞等官,似皆可省,今暂行裁去,各官照品改用。”
此敕谕左为满文,右为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