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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之印”印章

在展览中展示的这枚庄重的国玺,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之印”,是新中国第一大印,为方形圆柄,印面边长7厘米、章体厚2厘米,柄长9.3厘米,铜胎铸字。整体造型有气势,15个字的宋体印文搭配对称、严谨,印痕字迹隽秀清晰、美观大气。

1949年9月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了以毛泽东为主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10月1日正式就职。在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它是行使国家权力的最高机关。该印章是中央人民政府颁布批准有关法律、法令、施政方针、条约、命令和行使其他权力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