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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十八年十一月初八日招抚吴应期敕谕 点击查看大图
康熙十八年十一月初八日招抚吴应期敕谕

纵54.5厘米横169厘米

1921年教育部拨交清内阁大库档案。

吴应期(应麒),字维周,吴三桂侄。康熙十二年(1673)三月以平西王吴三桂为首发动“三藩之乱”,吴应期是参与反叛的重要将领。康熙十三年(1674)正月,吴应期率兵攻陷岳州,由于岳州为湖南屏蔽,三桂命吴应期“挂讨逆将军印守岳州”。岳州三面临湖,易守难攻,双方在此相持达数年之久。康熙十八年(1679)正月在清军的围攻下,吴应期“收残卒,挟辎重,溃围奔长沙”,又自长沙、常德、辰州节节退奔至沅州,吴应期欲营建楚王宫殿,不就,又奔镇远。此时三桂已死,部下拥立其孙吴世璠袭位。此敕谕颁发时,“三藩之乱”已持续六年之久,湖南、广西、广东、福建、四川等大部分地区都已被清军收复,吴军败势已定。康熙帝在敕谕中命吴应期“悔罪归诚,将尔从前抗拒之罪,俱行赦免……或能开导吴世璠一同归顺,厥功尤茂”。康熙十九年(1680)因吴应期“欲行篡弑”,在昆明被郭壮图所杀。

敕谕左为满文,右为汉文,钤“敕命之宝”。

康熙十八年十一月初八日招抚吴应期敕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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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十八年十一月初八日招抚吴应期敕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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