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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十年六月钦差提督雁门等关兼巡抚山西地方送兵部《山西布政司造完堪战将材册》咨文

纵28厘米,横119厘米

 

明朝末年,明廷常年用兵辽东,又穷于镇压各地农民起义,所以急需领兵人才。故此,于崇祯九年(1636)九月颁布谕旨,要求各地官员寻访能够带兵打仗,“堪充将选者”,汇总报兵部核验后,具奏委任。本件档案即崇祯十年(1637)六月,钦差提督雁门等关兼巡抚山西地方、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据上述圣旨推荐武职人员,咨送兵部的公文。所附山西布政司造报举荐将才名册一本原缺。

钦差提督:明代职官名,无定制、无定员。钦差,皇帝特命;提督,明代的武职官名,明代驻防京师的京营设有提督,南京设操江提督。明中叶之后,巡抚多兼提督军务衔,亦兼有总兵加称提督的。万历时始专设提督,但不常置。

雁门关:古关名,亦名西经关。故址在今山西雁门山上,古长城要塞之一。唐代始置,明代为驻军要地,设官统领,故称“提督雁门等关”。

巡抚:明代官名,洪武二十四年(1391)钦差皇子巡抚陕西,为明朝设置巡抚之始。宣德时于关中、江南等处专设巡抚,以后遂与总督同为地方最高长官。通常官衔加地方名称,以示区别。巡抚山西,一般称山西巡抚。又由于明朝中叶以后,巡抚多兼提督军务衔,山西巡抚兼提督雁门等关军务,故称“钦差提督雁门等关并巡抚山西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