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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公共博物馆展览策划人才培训》招生简章
2025-05-12     中国国家博物馆

《公共博物馆展览策划人才培训》项目由中国国家博物馆主办,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现面向全国招收学员。

一、项目宗旨

《公共博物馆展览策划人才培训》项目是中国国家博物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扎实推进中央关于文化强国建设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国家博物馆老专家的回信精神,不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重要举措。本项目旨在通过系统的文艺理论基础、丰富的展览案例分析与观摩实践教学,从思政艺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方面提升策展人的展览策划、设计、管理能力和文化传播、观众互动及创新思维能力,培养一批熟悉艺术创作生产规律和博物馆展览运营模式的复合型创新人才。

二、项目主体

(一)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二)中国国家博物馆简介

中国国家博物馆是代表国家收藏、研究、展示、阐释中华文化代表性物证的最高历史文化艺术殿堂,也是国家的文化客厅,承担着为国护史、为国藏史、为国弘史的重要使命,在推动文明交流互鉴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国家博物馆现有藏品数量143万余件(套),建构起“古代中国”和“复兴之路”两大基本陈列展为基础,以及系列专题展、临时展、中外交流展等为支撑的立体化现代展陈体系,充分实证了我国百万年人类史、一万年文化史、五千多年文明史,展现出中华文明突出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

《公共博物馆展览策划人才培训》项目是由中国国家博物馆培训部主导的人才培训项目。培训部组织机构完善、培训体系完整,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教学主线,结合国家博物馆主责主业,依托丰富的藏品和展览资源,整合业界领军人物、高校智库专家、行业主管单位等各类师资,组织策划一系列包括理论研究、业务实践等在内的行业培训课程,为新时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周期定为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10月25日,其中,集中授课30天(全脱产),学员必须全部脱产学习。

具体培训安排为:

1. 2025年7月28日举办开班仪式,开展培养计划介绍会、参观学习设施等;

2. 2025年7月28日至8月26日在北京集中授课(共30天,期间穿插理论教学、现场教学);

3. 2025年8月26日,开展培训阶段性成果汇报交流会,提交展览策划方案初稿,专家进行点评指导;

4. 2025年8月27日至10月25日,学员返回生源地,根据培训课程所学内容、专家指导意见和本馆藏品情况,修改展览策划方案,形成1篇相关研究论文。

(二)培训地点

1. 集中授课地点:北京

2. 学员自主研修地:学员生源地

(三)课程设置

培训课程采用专业知识学习和实地观摩调研相结合的课程设置方式。以展览策划的核心问题为导向,围绕当前展览策划的理念、方法、案例和前沿动态设置以下课程(包括但不限于):《从〈考工记〉说起——试谈博物馆陈列展览策划中的施工制作》《展览的策划和实施——以国家博物馆为例》《中国古代服饰文化展的策划与实施》《展览艺术品的管理与安全规范》《红色主题展览的策划与实施》《博物馆展陈的演进暨展陈类型》《入境——策展逻辑与空间建构》《跨文化交流展览理念与实践》《国际特展与文化博弈》《国外中小型博物馆藏品研究》《美术史与美术馆结合的展览策划》《策展视野中的中国美术走出去——以中国美术馆的国际交流展览为例》《规范与创意——广东省博物馆策展实践与探索》《作为框架和创作的策展》《清华艺博展览策划理念与案例分享》《数字媒体与电子游戏在展览中的运用探索》《美术博物馆营销与社会合作》《美术博物馆语境下的艺术治疗》等课程。

(四)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课堂表现及作业质量占30%;最终研习成果(论文)占5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五)预期成果

根据不同主题展览策划方案,每位学员需完成一篇5000字—8000字的相关研究论文,论文将择优集结出版。

(六)学员管理

参训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项目主体即时解除其参训资格,该学员不予结业,不发放结业证书:

1. 培训期间发表违反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及其他有关意识形态方面问题的言论的;

2. 严重违反项目主体制定的管理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 无故旷课1次,或出勤天数不足培训总时长90%的;

4. 中期或结业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5. 其他不予结业的情形。

学员在培训期间因不遵守相关制度、不服从项目管理、未完成培训内容等被取消培训资格而造成的经费损失,由学员来承担。

四、师资力量

本项目邀请中国国家博物馆、中国美术馆、北京画院、中华艺术宫、广东博物馆、天津博物馆、深圳博物馆、清华大学艺术博物馆等博物馆领军人物及北京大学、中央美术学院等高校和研究机构的权威专家学者组成师资团队。

主要授课专家(按照年龄排序):

宋向光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中国博物馆协会常务理事

王璜生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广东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广州美术学院特聘教授

丁 宁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 军 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冯梦波 中央美术学院实验艺术与科技艺术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陈成军 中国国家博物馆常务副馆长、研究馆员

赵 力 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副院长、教授

曹庆晖 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美术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杜鹏飞 清华大学艺术博物馆常务副馆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黄 黎 中国国家博物馆策展人、研究馆员

裔 萼 中国美术馆研究部主任、研究馆员

吴洪亮 北京画院院长、研究员

白 芳 广东省博物馆陈列展示中心主任、研究馆员

项丽苹 中华艺术宫(上海美术馆)学术部策展人、研究馆员

赵 永 中国国家博物馆陈列工作部主任、研究馆员

胡 妍 中国国家博物馆策展工作部主任、研究馆员

王 湛 中国国家博物馆培训部副主任、研究馆员

孙 禹 天津博物馆/美术馆展览设计部主任

五、培训对象

本项目培训对象主要为全国文博机构、博协、美术馆、艺术馆、高校等单位推荐的展览策划业务骨干,通过专家评审最终遴选学员30名。

(一)遴选标准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学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须获得所在单位批准与支持(由所在单位出具可脱产学习证明)。

学员录取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 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 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二)录取方式

1. 项目主体将组织专家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评估,择优录取,并向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报备。入选学员将以电话、邮件通知,录取名单将于6月下旬通过中国国家博物馆官网公示。

2. 请报名学员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收到录取通知后请以邮件方式回复“学员xxx确认收到《公共博物馆展览策划人才培训》录取通知并将准时报到参训”,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依次补录。

六、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6月3日24:00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请将所有材料打包压缩以邮件发送至报名邮箱:nmcpeixun@163.com ,邮件及压缩包命名为“姓名+城市+单位+国家艺术基金报名材料”。

1. 中国国家博物馆《公共博物馆展览策划人才培训》学员报名表(点击下载)(须由本人签字、推荐单位盖章后扫描为PDF版本);

2. 加盖单位公章的在职证明(允许脱产学习证明)(扫描为PDF版本);

3. 身份证正反面(PDF版本、扫描至一页);

4. 个人2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照片命名为:姓名-单位-出生年月);

5. 证明符合遴选条件的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明、获奖证明、研究论文或课题证明等材料(同一证书扫描至一页A4纸页面,多个证书请排序并标注证书名称,PDF版本);

6.本人策划展览的大纲或设计方案1篇。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010-65119201

邮箱:nmcpeixun@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6号国家博物馆培训部(邮编:100006)

(四)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培训地点一次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培训期间的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管理条例执行。

相关交通费报销请参见附件《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点击下载)

(五)注意事项

1. 每位学员应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2. 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凡参加本项目的学员,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管理按项目主体中国国家博物馆有关管理条例执行。

3. 项目主体对培训成果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发布等使用和宣传权。

附件:

1.中国国家博物馆《公共博物馆展览策划人才培训》学员报名表

2.《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