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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市军管会成立布告(第一号)

纵83厘米,横50.1厘米

北平市军管会,全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管会是特殊时期的一种军事性的、临时性的政权机关,它设有警备司令部、各种接管机构和市政府等各种职能机关。由于它填补了硝烟之后的政权空白,保证了胜利果实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同时又采取了颁布法令、决定、命令等形式,保持社会秩序,客观上起到人民权力机关的作用。  

1948年11月29日,人民解放军东北、华北野战军发起平津战役,将国民党军队在华北战场的主力分割包围于北平、天津、张家口、新保安、塘沽五个据点。12月中旬,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共北平市委和北平市军管会,准备接管北平。  

在解放军攻克新保安、张家口,并占领北平四郊后,“为着保障全体人民的生命财产,维护社会安宁,确立革命秩序”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于1949年1月1日在北平郊区良乡成立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在北平城郊,东至通州,西至门头沟,南至黄村,西南至长辛店,北至沙河的辖区内,实行军事管制。”并宣布“一俟北平解放,即加入北平全市,为其管制区域。”北平市军管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平津前线司令部指挥之下,叶剑英任主任,并兼北平市市长(后由聂荣臻接替),副主任为谭政。  

该布告由叶剑英于1949年1月1日署名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