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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沅陵县生员岁试卷

纵27厘米,横13.5厘米

 

清代有“学政”之职,责任在督察师儒、考校庠序。学政于子、卯、午、酉乡试之年,由皇帝钦命简放。学政除主持各地童生的院试外,还要对各省在学的生员进行岁考和科考。学政到任第一年为岁考,第二年为科考。凡府州县学的生员皆需应考,岁考为学政之主试,限十二月考完,科考为送乡试的考试。岁试、科试的题目,屡有变化。乾隆二十三年(1758)定岁试为《四书》文一篇、经文一篇、五言八韵试帖诗一首、默写《圣谕广训》一则。科试为《四书》文一篇、策一道、五言八韵试帖诗一道、默经一段,默《圣谕广训》一二百字。遂为永制。岁考生员有六等黜陟法,一、二、三等者可参加科考,四等以下者要受罚。

此件为沅陵县(今湖南沅陵)生员的岁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