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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休宁县汪鸿章县取复试联登

纵26厘米,横14厘米

 

清制,未取得生员资格的士子,称为儒童或童生。童生要取得生员资格,必须通过县试、府试和院试,总称为“童试”。县试由各县的知县(隶属于府的各州、厅为知州、同知)主持。县试共分五场,亦有分四场或六、七场的。第一场为正场,被录取者都可参加府试,以后各场是否续考,听凭自愿。第二场起为复试,每场考后都要发榜,人数皆有去留,逐渐减少。最后一次发榜,是将被录取的考生,依名次排列发案。

此件为休宁县(今安徽休宁)汪鸿章参加县试复试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