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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省铜坊”青铜镜

直径17.6厘米,厚0.3厘米

1957年安徽省合肥市姜妹婆墓出土

此镜背为素地,上铸“都省铜坊匠人房宗”及“官”字款。都省铜坊青铜镜背面一般有铭文三行,右方书“都省铜坊”四字,官字居中,左方为匠人署名,有的加入铸造月份文字。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所见匠人姓名有:倪让、倪谋、倪成、李遇、李成、汪训、谢昭、王典、房宗、张彦等。出土这种青铜镜较早的纪年墓为五代,如安徽合肥南唐保大四年(公元946年)墓、安徽合肥南唐保大十一年(公元953年)墓、江苏连云港南唐墓等。此类青铜镜延用至北宋前期,如江西九江北宋雍熙三年(公元986年)墓还有出土。南宋墓中几乎就没有见到此种青铜镜。

五代十国深受战乱之苦,铜资源十分紧张,每个当政者都实行了严厉的“铜禁”。《旧五代史·食货志》载:晋天福二年诏“禁一切铜器,其铜镜今后官铸造”。《五代会要》周显德二年(公元955年)九月敕,“今后除朝廷法物、军器、官物及镜,并寺观内钟、磐、钹、相轮火铢铃铎外,其余铜器,一切禁断”。因此都省铜坊镜用料极省,既轻又薄。都省即尚书都省,是尚书省的官署。铜坊则应是尚书都省所控制的官营制铜手工业作坊。产品上铸生产者的姓名,是为了明确责任,保证产品质量,“官”字款说明了这是官营作坊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