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节(右)长30.9厘米,宽7.1厘米,厚0.6厘米;车节(左)长29.6厘米,宽7.3厘米,厚0.7厘米
1957年安徽省寿县城东丘家花园出土
“鄂君启”节一共有5件,其中舟节2件,车节3件,均为竹节状。铜节分舟节和车节两种,用时双方各持一半,合节验证无讹才发生效力,图中这两件青铜节分别为舟节和车节。每件舟节表面有错金铭文164字,每件车节上有错金铭文148字,是楚怀王颁发给鄂君启于水陆两路运输货物的免税通行证。
鄂君启,楚怀王之子,名启,字子皙,其封地在鄂(今湖北鄂州),所以称为鄂君启。“鄂君启”错金青铜节制于楚怀王六年(公元前323年),铭文记录了从“鄂”到“郢”(今湖北江陵附近)的水陆交通路线、车辆及船只的调配、沿途所享受的特权等,还严格规定了水陆运输的范围、船只的数量、载运牛马和有关折算办法,以及禁止运送铜与皮革等物资的具体条文,对研究当时楚国的政治、经济、军事、交通等都有着巨大的价值。
节就形制而言,有虎形、马形、龙形、竹节形。早期的节是剖竹为之,后来虽用青铜铸造,但仍多取竹节之形。“鄂君启”错金青铜节在使用时是否需要合验,目前学界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各地有税官驻守,当有合验才能通行;一种认为此节是一种凭证,持有就可以放行,节中记录的城邑有20多处,每处都备有合验的节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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