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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角铲

长8厘米,宽3.5厘米

1975年贵州省兴义县猫猫洞出土

这件骨角铲是用截断的鹿角制成的,其制作过程首先是在截断鹿角的一端刮出一个约45度的刃口,然后再加以磨制。如今铲面仍可见清晰的磨制痕迹,这是当时人们熟练掌握磨制技术的一个物证。 

动物的骨头、石头和木头都曾是远古人类用来制作工具的原料。骨头具有一定的韧度和锐度,适于制作锥、针、鱼镖等细小的工具,这是石器所无法代替的。现有资料表明,早在旧石器时代早期,人们就已经利用和加工骨头,到旧石器时代中期,骨、角制品的制作已初具规模,器型规范,加工精细。旧石器时代晚期是骨、角器发展的重要时期,特别表现在锯割、刮制、磨制和钻孔等新的骨、角加工技术已出现。一些特殊用途的骨、角器,诸如骨鱼镖、骨锥、骨标枪、骨铲、骨针、骨矛等标志着骨、角器加工技术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现有资料,中国华北、华南和西南地区旧石器时代的许多遗址中都有骨、角制品出土,但用打制方法制成的骨、角器远远多于用磨制和刮制法制成的骨、角器,即便在旧石器时代晚期,精美的磨制、刮制骨、角器出现以后,打制骨、角制品仍占了相当高的比例。这种现象似乎暗示,磨制和刮制技术并非起源于本地,有可能是从其他地区传播进来的,一时间并没有得到广泛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