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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足布(代邑)

高5.4厘米,足宽3.2厘米,肩宽3厘米,重10.7克

 

这件布币高5.4厘米,足宽3.2厘米,肩宽3厘米,重10.7克。

面文旧释为“□”或“戈邑”,认为是郑国、宋国之间的“戈邑”。李家浩先生根据战国文字中从弋之字常从“戈”的例子,指出布文的“戈”即“弋”字,读为“代”,即赵国的代地[14]。近年内蒙古凉城县发现有“安阳”和“□”布同模的铁范。此铁范中之“安阳”为赵国的“东安阳”,与今包头附近的“西安阳”相呼应。而东安阳与代地相接,因此可证此币面文“□”读代的正确[15]。背文铸“一半”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