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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时用的文具

最长30.8厘米
毛笔4支,竹、毛质;
竹笔5支;
笔架2个,木质;
墨盒2个,镇尺4个,铜质

1951年5月23日,由李维汉(首席)、张经武、张国华、孙志远组成的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团同以阿沛·阿旺晋美(首席全权代表)、凯墨·索安旺堆、土丹旦达、土登列门、桑颇·登增顿珠组成的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团,在中南海勤政殿签订《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10月,人民解放军根据协议进驻拉萨,西藏获得和平解放,粉碎了帝国主义及西藏少数分裂分子制造“西藏 独立”的图谋,实现了祖国大陆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