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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木牌

纵284厘米,横69.5厘米

1949年10月1日下午2时,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在北京宣布就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本政府的施政纲领。会议选举林伯渠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秘书长,任命周恩来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为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沈钧儒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罗荣桓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会议决定:向各国政府宣布,“本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凡愿意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