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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厚明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出席证

纵10厘米,横15厘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代表的广泛性,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体现。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形成并不断壮大的一个特殊群体。据粗略统计,目前我国农民工总数已达2亿人,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2006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保障农民工权益的40条政策措施,其中就包括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民主政治权利。2007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指出:“我国农民工队伍不断壮大,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全国人大中也应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并首次明确规定“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省、直辖市,应有农民工代表”。

2008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康厚明等三位农民工代表作为数以亿计的农民工群体的代言人,首次进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参政议政,把农民工的心声带给党和政府。

康厚明是重庆市城建控股(集团)第一市政工程公司路面处农工班班长。2008年当选为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这是康厚明作为十一届全国人大重庆团代表出席一次会议的出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