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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十二年三月钦差分守昌宣二镇等地方太监魏邦典为捐造火器事科抄题本

纵36.6厘米,横36.8厘米

 

此件档案系明崇祯十二年(1639)三月,钦差分守昌宣二镇等处地方太监魏邦典为奏报捐造火器的科抄题本。奏报称:巡抚宣府等处地方赞理军务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简称“宣府巡抚”)刘承祚会稿内称,文武官员共捐银四千八百七十两,造完西洋大炮十二位、随营神器五十位,以及轰雷架车等,共用银四千三百九十八两,余银贮库以备军需。同时开列捐银文武官员名单,请求叙录。当时昌宣二镇是为防备清兵入侵的军事要塞。宣府文

武官员捐造火器事,宣大总督陈新甲也同时上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