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保管>馆藏精品>藏品详情
雍正十三年九月初三日刘滨夫妇敕命

纵31厘米,残横238厘米

 

刘滨官七品笔帖式,加二级,记录二次。朝廷以其“进学维勤,临文克慎,寄专翰墨,曾无掣肘之忧,才任趋跄,颇竭在公之力”,授“文林郎”,赐给敕命。其妻赵氏授赠为“孺人”。按生曰封,死曰赠。

敕命左为满文,右为汉文,钤“敕命之宝”。

清制,一至五品赐诰命,六、七、八、九品赐敕命。

文林郎:清正七品官封号。孺人:七品官母或妻的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