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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十八年龚心铭朝考卷

纵30.2厘米,横17.8厘米

 

清制,殿试传胪后,于保和殿举行新进士朝考,主要是为选庶吉士而设,入选者亦称“馆选”。顺、康两朝选庶吉士,是先初选后考试。雍正朝始,先考试后推荐,考试与保举并行。道光二十一年(1841)以后,庶吉士皆先考试后选定。朝考的题目,屡有变更。雍正五年(1727)定为诏、论、奏议各一篇;乾隆十六年(1751)为论、奏议、诗、赋各一篇;嘉庆二十年(1815)后,均以论、疏、诗三项命题。即日交卷,钦派阅卷大臣评定试卷,分列一、二、三等。一等第一名为“朝元”。朝考后授官,前列者用为庶吉士,等第次者分别用为主事、中书、知县等。

龚心铭,安徽庐州府合肥县(今安徽合肥)人,光绪十八年(1892)壬辰科殿试二甲第九十二名,赐进士出身。此件为其自刻本人朝考试卷,供送人等用。试卷前有“钦命论、疏、诗题”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