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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簋

通高17厘米,口径18.5厘米,足径14.5厘米

器敞口,束颈,鼓腹下垂,兽首耳垂短勾状珥,低圈足,下承四足。足根部为兽首状,口吐长舌,舌尖部上卷以作支撑。器颈部饰带状目云纹,腹部以云雷纹为地,饰方格乳丁纹。

器内底铸铭文2行10字:“从王伐荆,孚用作簋。”铭文中“荆”即楚。此篇铭文所云即史书上记载的周昭王南征荆楚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