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崇祯十年(公元1637年)由地方官员奏请,经明思宗批准、兵部颁发的执行命令稿。明朝自建国时起就在与少数民族接壤的要冲地方设立市场,定期进行交易。市场由政府管理,内地商人用茶叶、食盐、布匹、铁器等交换少数民族特产的马匹、牛羊等,谓之“茶马贸易”。北方开设了与蒙古进行贸易的大同、张家口等13处马市,定期与蒙古族进行贸易。自嘉靖末年(公元16世纪中期)蒙古土默特部俺答汗与明政府发生矛盾后,政府关闭这两处马市。隆庆年间(公元1567~1572年)又与俺答实现和议,政府逐步恢复蒙汉马市。这件行稿就是实施的具体结果。行稿中对开放张家口马市的好处有如下记述:“马市既开,官商云集,银货星罗,不特将士藉其腾骧,而地方亦资其贸易,故不一而壁垒改观,疲兵振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