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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义伯□(缶霝)铭文补释
谢明文  《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15年第7期

【内容提要】

郑义伯□(缶霝)铭文中的一些字,旧没有得到很好的释读。如“余以行以”后面一字,旧或释作“川”、或释作“顺”、或释作“征”,本文赞同最后一种意见。“即”前一字,旧或释作“酉”,或释作“□(郑)”,本文赞同前一种意见,认为应读作“酒”。“我酒即”后面一字,旧或误释作“浩”,或误释作“造”、或误释作“沽”、或误释作“□”,本文根据相关金文资料指出它应释作“清”。“孙子”后面之字,或误释作“隹”,或误释作“唯”,或误释作“为”,本文根据相关金文资料指出它应释作“是”。此外,还讨论了与此铭相关的一些铭文内容,如国差□(缶詹)“瀞”字,研究者或读作“静”、或读作“清”,本文认为它与郑义伯□(缶霝)铭文中“我酒既清”之“清”表示的应该是同一个词,“瀞”宜读作“清”。

【关键词】
        青铜器 铭文 郑义伯□(缶霝) 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