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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

纵112厘米,横66.5厘米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在首都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下午3时,首都30万军民齐聚天安门广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秘书长林伯渠宣布典礼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顿时,广场上爆发出经久不息的欢呼声。在这庄严的时刻,毛泽东亲手按动电钮,第一面五星红旗在天安门广场徐徐升起。与此同时,54门礼炮齐鸣28响。升旗之后,毛泽东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郑重宣告:“……本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