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 东印度公司



17-18世纪,几个欧洲国家纷纷建立自己的“东印度公司”,参与到对中国的贸易中。1602年,荷兰建立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巴达维亚(今雅加达)设立总部。它的庞大船队把茶叶、香料、瓷器等大批货物运往欧洲,在17世纪大部分时间里垄断了欧洲同中国的贸易。

1600年,英国东印度公司成立,后来改名“荣誉东印度公司”。在18世纪,其庞大的贸易量是法国、瑞典、丹麦、奥地利和普鲁士等欧洲竞争对手难以匹敌的。欧洲的东印度公司都将货栈(行)设立在广州珠江口岸,这里是1757年以来它们获准停留的唯一地点。

到19世纪中期,这些公司通过大型货船把大量中国瓷器运到欧洲,在阿姆斯特丹、伦敦和其他欧洲港口拍卖或私下出售。这种贸易使各国东印度公司连同官员、商业代理和船长们获得巨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