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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炳麟驳康有为书》

纵17.5厘米,横10.5厘米

章炳麟(1869-1936),字枚叔,号太炎,浙江余杭人。1902年,维新派领袖康有为在海外发表《答南北美洲诸华商论中国只可行立宪不可行革命书》,阐述了他反对革命排满、主张立宪保皇的立场。章炳麟写了《驳康有为论革命书》,逐条驳斥了康有为的改良谬说。章炳麟列举了满清王朝压迫汉族的历史,指出并不存在康有为所说的“满汉平等”;他驳斥了康有为称颂光绪“圣仁英武”的观点,称“载湉小丑,不辨菽麦”,其懦弱无能,不能恃之以立宪;章炳麟指出革命固然要流血,但立宪亦绝非可上书奏请可得;针对康有为所谓中国国情特殊,“公理未明,旧俗俱在”,不能革命的谬论,他义正辞严地指出:“公理之未明,即以革命明之,旧俗之俱在,即以革命去之”。《驳康有为论革命书》是革命派从思想上、理论上正面批判立宪派的极具战斗性的重要著作。1903年5月,上海《苏报》向读者介绍了章炳麟《驳康有为论革命书》,此后又刊登该文摘录,引起巨大反响,并引发了震惊中外的“《苏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