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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二十三年九月二十九日钦差大臣办理北洋通商事务直隶总督部堂王发给委办张家口电线工程续运电杆免税放行护照 点击查看大图
光绪二十三年九月二十九日钦差大臣办理北洋通商事务直隶总督部堂王发给委办张家口电线工程续运电杆免税放行护照

纵41.5厘米横38.5厘米

根据此护照可知,办理张家口电线工程共需电杆3800根。第一、二批已运1493根,尚有已油和未油的需要运输的电杆计2307根。根据电木免税的规定,委办张家口电线工程的王继善请给免税验放的护照。此护照即由钦差大臣办理北洋通商事务直隶总督王文韶签发,除批示并行通永沈道转饬遵照外,要求所经沿途关卡,免税放行,“勿稍留难稽阻”。

最早在中国投资兴办电信业务的是外国资本。同治九年至同治十三年(1870-1874)间,英国大东公司、丹麦大北公司已由香港铺设线路进入广州,并沿着通商口岸北达天津。光绪五年(1879),随着在大沽、北塘试设电报进行联系的成功,李鸿章于光绪六年(1880),以电报便利通讯、有利防务,请示朝廷敷设天津、上海电线,全长2500公里。光绪三十二年(1906),清政府成立邮传部,专门负责铁路、电信事业。此护照即为近代中国电信事业发展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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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二十三年九月二十九日钦差大臣办理北洋通商事务直隶总督部堂王发给委办张家口电线工程续运电杆免税放行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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