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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行业标准《美术馆照明评价方法》开题研讨会简报
2019-08-29     

8月9日,文化和旅游部(以下简称文旅部)行业标准化研究项目《美术馆照明评价方法》开题研讨会在武汉自然博物馆举行。该项目是文旅部科技教育司2019年上半年标准化制修订19个项目中新获批标准制定项目。

《美术馆照明评价方法》项目由中国国家博物馆主要承担,于7月8日正式立项,并有7家文博单位、6所高校、2家研究所和11家照明企业分别承担具体任务。项目组主要成员有着丰富的照明研究经验,先后承担过2015-2016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LED在博物馆、美术馆的应用现状与前景研究”、2017-2018年度行业标准化研究项目“美术馆照明质量评估方法与体系的研究”和WH/79-2018文化标准项目“美术馆照明规范”三项照明专项研究课题。

 

  

 

之前的研究,项目组成员已对全国100家重点博物馆、美术馆进行了实地调研,开展了8项专题实验,并基于上述实践发表了两部《光之变革》专著、一项美术馆照明标准和几十篇调研报告,积累了丰硕的研究成果——这为《美术馆照明评价方法》项目的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团队继续延续着核心力量,由19名专家成员、14位主要成员组成。本次会议40余人出席,主要围绕“标准的定名”“评价指标的划分问题”“自然光的引入”“用电安全评估”“当代艺术品科学评估”5项议题展开。

会上首先由项目负责人中国国家博物馆副研究馆员艾晶介绍计划,包括标准立项的目的、意义、评估方法,以及标准设计框架、工作实施计划等具体内容。 

随后,各专家和代表围绕议题展开发言。中国照明学会副理事长高飞首先肯定了该课题组前期研究工作,表示课题组是一个高效的合作团队,此标准制定将对未来美术馆照明标准发展起填补空白的作用。

江苏省美术馆副馆长陈同乐认为,博物馆与美术馆在用光上有差别,尤其是在展示现当代艺术上差距很大,因此该标准评价制定工作要有指向性。他还表示,标准制定工作要有可操作性、要简明扼要,将来标准后期发布后,不能成为案头摆设,要实用、可用、能用。

 

  

 

中国照明学会副理事长汪猛认为该标准立项有价值,照明评价是博物馆、美术馆应用层面的事情。对于照明设计的方式是否合适、如何能正确评价照明设计,馆方需要有方法层面的指导,但整个标准在执行上需要简化,不能让馆方有负担。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张昕对汪猛的发言表示赞同,称该标准的制定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责任的真空问题,但也强调标准出台后,不能给美术馆工作人员增加负担、成为工作的约束。

中央美术学院博士生导师常志刚就现当代艺术品的科学用光评价展开了评述。他谈到前不久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举办的阿根廷视错觉艺术家雷安德罗·埃利希的《太虚之境》展。该展览在北京展出期间异常火爆,展期仅一个月却投入了1000多万经费,已成为“网红”展览。但该展览侧重的是观众的体验和互动,照明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用光设计,照明设计师的参与程度有限。因此,对此类现当代艺术用光的评价,需要考虑展览与艺术家的定位。此外,常志刚还希望标准草案中,要补充明视觉到暗视觉指标设计,要关注用光的安全问题,以确保观众的舒适度要求。 

大连工业大学光子学研究所所长邹念育在会上表示,课题组前期出版物《光之变革》系列丛书在照明界已引起强烈反响,在此基础上再制定新标准,她非常有信心。她还介绍了日本关于美术馆照明的评价方法,认为日本的评价方法看重的是标准的人性化和可操作性,我们可以在制定新标准时吸收借鉴一些经验。

此外,首都博物馆的副研究员程旭和陈列部副主任索经令也发表了观点,武汉大学副教授刘强和清控人居光电研究院高级工程师高帅表示在实验上,会积极配合课题研究工作,其他与会专家也围绕议题展开了讨论。

会上,与会专家和代表表示将全力支持项目工作,接受分配任务。在各方达成的共识中,本次《美术馆照明评价方法》开题研讨会圆满结束。

  中国国家博物馆 艾晶 姜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