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 主政大西南 | 主持中央书记处工作 | 十年危艰

  从一九五四年起,我就担任党中央秘书长、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和国务院副总理,一九五六年起担任党的总书记,是在领导核心之中。
  建国以后,成功的地方我都高兴。有些失误,我也有责任。在“文化大革命”前,工作搞对的有我的份,搞错的也有我的份,不能把那时候的失误都归于毛主席。

——邓小平

  1952年7月,邓小平调到中央,出任政务院副总理。

 


  1954年6月,政务院副总理兼财政部部长邓小平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作国家预算草案的说明。


 

 

  1954年9月,邓小平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图为毛泽东签署的任命邓小平为国务院副总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命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