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和支持文物安全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加强文物安全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国务院建立健全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全国文物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完善安保措施,堵住监管漏洞,严打文物犯罪,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切实把老祖宗留下的宝贵遗产管理好、守护好。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活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文物局等部门不断完善联合长效工作机制,侦破一系列大案要案,追缴一大批珍贵文物,对文物犯罪行为形成巨大震慑。
联合聚力、利剑出鞘
2011年8月21日,国家文物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公安部、国家文物局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联合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 》;2017年11月16日,在国家文物局、公安部的指导下,由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研发的“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上线;2018年4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文物局签订《关于加强司法文物保护利用、强化文物司法保护合作框架协议》。
此外,在2012至2018年间,公安部、国家文物局连续开展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公安部累计挂牌督办26其重大文物犯罪案件。各地公安、检察机关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向文物犯罪发起凌厉攻势,获得丰硕战果。
图为《关于印发〈公安部、国家文物局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联合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司法文物保护利用意见的框架协议、2012-2018年公安部督办案件一览表。
辉煌战果
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文物局的联合推动下,在人民群众和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联合打击文物犯罪取得辉煌战果:在2017年6月至8月的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中,共侦破文物案件351起,打掉犯罪团伙7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45名,追缴文物2715件(套),其中已鉴定的一级文物64件,二级文物140件,三级文物 441件;在2018年7月开始的为期半年的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中,截至11月15日,共侦破文物案件704起,打掉犯罪团伙14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247名,追缴文物5558件(套)。其中已鉴定的一级文物35件,二级文物114件,三级文物427件。有效打击和震慑了文物犯罪活动。图为部分追缴文物。
司法惩治
在文物犯罪案件被侦破后,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保护国家文物安全,依法办理各类涉文物案件,严惩文物犯罪,强化文物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加强以案释法,促进提升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推动健全预防惩治文物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
其中,辽宁朝阳“11.26”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主犯姚玉忠被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133名犯罪分子依据情节轻重分别判处不等刑罚;河南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密切沟通,人民法院秉持证据裁判原则,利用网络技术和现场公判相结合,依法对安阳“8.25”系列盗掘殷墟古文化遗址案主犯宋涛、王卫军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图为部分庭审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