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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2024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中国国家博物馆《中国书画鉴赏人才培训》招生简章
2024-05-28     中国国家博物馆

 

2024年,中国国家博物馆《中国书画鉴赏人才培训》项目获得国家艺术基金立项资助,现面向全国招收学员。


一、项目宗旨

《中国书画鉴赏人才培训》项目是中国国家博物馆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响应中央关于文化强国建设的战略部署,主动适应新时代文化发展新要求,着力打造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承创新基地的重要举措。该项目旨在通过书画鉴赏实践研习,全面提升学员书画鉴赏的学术素养和专业水平,推动文物活化利用,推进文明交流互鉴,守护好、传承好、展示好中华文明优秀成果。


二、项目主体

(一)中国国家博物馆

《中国书画鉴赏人才培训》项目主体是中国国家博物馆,由中国国家博物馆书画院主导组织落实该项目教学课程与相关工作。中国国家博物馆是代表国家收藏、研究、展示、阐释中华文化代表性物证的重要公共文化机构,是保护和传承人类文明的重要殿堂,现有馆藏藏品数量达143万余件,涵盖古代文物、近现当代文物、艺术品等多种门类,涉及甲骨、青铜器、瓷器、玉器、金银器、钱币、佛造像、古籍善本、碑帖拓本、墓志、玺印、书画、雕塑、漆木家具、砖瓦石刻、珐琅器、玻璃器、丝织品、工艺品、老照片、民族文物、民俗文物、革命文物等等,其中书画碑帖藏品数量达4万余件,拥有丰富的书画珍藏。

国博书画院下设古代书法研究所、古代绘画研究所、主题创作研究所等创研部门,依托国家博物馆丰富的藏品和展览资源,科学开展馆藏书画的研究工作、规范组织主题性美术创作项目,充分发挥在书画理论研究与实践方面的学术优势和专业特色,系统梳理传统书画资源,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本土文化,为中国书画研究与实践工作起示范带头作用,集合更多专家资源,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精神支撑。

(二)国家艺术基金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 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三、培训对象

此项目培训对象主要为全国文博机构、高校、各省市美术家协会、画院、美术馆,以及相关美术机构推荐的学术研究骨干等。通过专家评审最终遴选学员50名。

(一)遴选标准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入选学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须获得所在单位批准与支持。学员录取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的。

(二)学员录取

1.报名截止后,项目主体将组织专家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进行学员遴选,择优录取。

2.录取名单将于6月18日前通过中国国家博物馆官网公示。


四、培训安排

(一)培训授课

本项目课程采用脱产分期集中面授的教学模式,汇集古代书画鉴赏名家,以课堂讲授为主,相关主题学术讲座为辅,同时结合文献阅读、重要博物馆实地观摩考察、案例分析等多模块培训方式,以权威鉴藏知识搭建专业理论框架和实践经验,帮助学员打稳专业知识根基。

(二)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周期定为2024年6月下旬至2024年10月,集中授课60天。

具体培训安排

开班仪式   6月下旬

集中面授   6月下旬至7月初、10月

集中采风考察、学术交流   9月

成果研讨会与结业仪式   10月

(三)培训地点

集中面授地点:中国国家博物馆

调研考察地点:北京、上海

学员自主研修地:学员生源地

(四)预期成果

5000字-8000字论文1篇,结业前提交。

(五)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工作餐食、课程学习、观摩活动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培训期间的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管理条例执行。

相关交通费说明详见《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点击下载)


五、师资力量

本课程的师资力量由中国国家博物馆、故宫博物院、辽宁省博物馆、上海博物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央美术学院等该领域知名专家学者组成。

项目负责人

杨 军  中国国家博物馆书画院院长、研究馆员

授课专家(按年龄排序)

陈池瑜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鲁 力  南京博物院研究馆员、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

朱青生  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北京大学人文社科研究院学术委员

李 松  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黄宗贤  四川大学艺术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

余 辉  故宫博物院研究馆员、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

郑 岩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彭 锋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

赵建军  中国国家博物馆书画院一级美术师

朱万章  中国国家博物馆书画院古代绘画研究所所长、研究馆员

叶培贵  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石 峰  中国国家博物馆书画院主题创作研究所所长、一级美术师

徐福山  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

王 平  中国美术家协会分党组成员、秘书长

晁岱双  中国国家博物馆书画院古代书法研究所所长、研究馆员

汪 亓  故宫博物院书画部副主任、研究馆员

杭春晓  中国艺术研究院美术研究所副所长(主持工作)、研究员

吴雪杉  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黄小峰  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

董宝厚  辽宁省博物馆副馆长、研究馆员

颜晓军  上海博物馆副研究馆员

张 鹏  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舒光强  中国艺术研究院书画修复与材料研究中心负责人、硕士生导师

谭 斐  中国国家博物馆书画院副研究馆员、硕士生导师


六、学员管理与考核

(一)学员管理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和结业评价。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意情况,取消其培养计划: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的规章制度的;2.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3.在学习、调研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4.出勤率低于培训周期90%的。

(二)成绩考核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等日常学习表现占60%;最终研习成果(论文)占4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结业证书》。


七、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8日—6月13日

(二)报名材料

1.中国国家博物馆《中国书画鉴赏人才培训》学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2.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4.本人已发表评论文章或论文2篇(统一以PDF格式文件提交,包含发表期刊封面、目录、正文三部分);

5.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请将上述材料电子扫描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此电子邮箱:receive2023@163.com,并按“姓名—单位—书画鉴赏人才培养”格式标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老师

电  话: 65119714   17301366867

邮  箱:receive2023@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6号国家博物馆书画院

邮  编:100006

特别声明

凡参加培训学员,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学员在培训期间严格遵照中国国家博物馆有关管理制度。

 项目执行单位对培训成果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