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迟”亦作“陵迟”,俗称“剐”,是中国古代极为残酷的死刑。历代凌迟的行刑之法都不尽相同。相传有八刀之说,先头面,后手足,再胸腹,最后枭首。凌迟作为法外之刑,始于五代,辽代始定为正式刑名;南宋时的法律条文中把凌迟与绞、斩同列为死刑名目;元、明、清三朝,凌迟则赫然载于法典刑律之中。历史上凌迟之刑多用于处置犯有所谓“十恶”之中的“谋反”、“谋叛”、“大逆”、“恶逆”等罪的人。光绪三十一年(1905)凌迟从法典中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