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各省都督府代表会是辛亥革命时独立各省为组建统一政府而成立的权力机构。它由江浙立宪派与上海都督陈其美共同发起于上海,后随时势变化而辗转武汉、南京。同盟会与立宪派是各省都督府代表会中占主导地位的两大政治派别,由于军事形势的变化而使政治重心从武汉转向南京后,他们结成政治联盟,选举黄兴为大元帅,向代行中央政府元首的黎元洪发起挑战,虽然未获完全成功,但严重削弱了黎的地位。孙中山归来使同盟会与立宪派的政治联盟占据压倒优势,顺利当选临时大总统。
【关键词】各省都督府代表会 同盟会 立宪派 临时大总统
辛亥革命是合力作用的结果,革命派、立宪派以及袁世凯所代表的清朝汉族官僚集团的合力推翻了清王朝,革命派自身也是同盟会、光复会、共进会等各个派别在各地分头并进所形成的合力。正因为这样,武昌首义后,各地革命政权蜂起,呈现出星火燎原之势。然而,自发汇集的合力的背后,是统一领导的缺乏,建立统一的政府是起义者面临的艰巨挑战。
各省都督府代表会(简称“各省代表会”)是起义者应对这种挑战所做的努力。它以组建统一政府为目的,由独立各省的都督府所派代表组成,也包含一些未独立的省份代表,最初成立于上海,后由于首义的湖北方面的坚持,于11月底转赴武汉,但同时又决定各省有一名以上代表留沪“联络声气以为鄂会后援”[1],形成武汉代表会与“留沪代表会”并立的局面。南京光复后,政治重心东移,武汉、上海两处代表会同赴南京,在南京选举出了临时大总统,建立了南京临时政府,自身也转化成为临时参议院。本文拟从议会政治的角度探讨各省都督府代表会与选举临时大总统的关系[2]。愚陋管见,就教于方家。
一
武昌起义后,各省纷起响应,至11月10日,独立省份已达14个,创建统一政府成为迫切任务。11月7日,湖北军政府都督黎元洪致电独立各省军政府,就建立中央政府征询意见 [3]。11月9日,黎元洪再次通电,请各省速派代表赴鄂组织统一政府[4]。同一天,云南都督蔡锷也通电各省都督府,提议以武昌为中央政府所在地,请各省速派代表至武昌,“以至短之时期,立不拔之基础”[5]。11月20日,黎元洪再次通电“各省全权委员一时未能全到,拟变通办法,先由各省电举各部政务长,择其得多数票者来鄂”,拟将中央临时政府分为内务、外交、教育、财政、交通、军政、司法七部,并举张謇为财政部长[6]。
虽然湖北方面以首义资格率先通电筹建中央政府,但是行动更快的却是上海方面。11月初全国经济重心所在的上海、江苏、浙江的光复使这里成为除武汉之外的另一个革命中心。11月4日,上海光复,并成立以陈其美为都督的沪军都督府。次日,江苏巡抚程德全(图一)在苏州宣布独立,成立江苏都督府。同一天,杭州光复,随后成立以汤寿潜(图二)为都督的浙江都督府。汤寿潜是清末立宪派领袖之一,程德全虽为江苏巡抚,但与张謇等立宪派联系密切,政治观点也倾向立宪派。革命形势进展之迅速让立宪派始料未及,然而更出乎他们意料的是,他们不仅没有被革命浪潮所吞没,反而取得了苏、浙两省的领导权。富于政治经验的立宪派迅速抓住机遇,顺应“大势”,从立宪转向共和,并力图将政治引向自己熟悉的轨道。他们迅速行动起来,倡议组织全国统一政府。
11月11日,立宪派以江苏都督程德全和浙江都督汤寿潜名义致电上海都督陈其美,提议在上海组织各省代表会议。电文内容如下:
自武汉事起,各省响应,共和政治已为全国舆论所公认。然事必有所取,则功乃明于观成,美利坚合众之制度,当为吾国他日之模范。美之建国,其初各部颇起争端,外揭合众之帜,内伏涣散之机。其所以苦战八年,卒收最后之成功者,赖十州会议总机关有统一进行、维持秩序之力也。考其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均仅以襄助各州议会为宗旨,至第三次会议,始能确定国会长治久安,是亦历史必经之阶级。吾国上海一埠,为中外耳目所寄,又为交通便利、不受兵祸之地,急宜仿照美国第一次会议方法,于上海设立临时会议机关,磋商对内对外妥善之办法,以期保疆土之统一,复人道之和平。务请分省举派代表,迅即莅沪集议。
其集议方法及提议大纲,并列于下:一、各省旧时谘议局,各举代表一人;一、各省现时都督府,各派代表一人,均常驻上海;一、以江苏教育总会为招待所;一、两省以上代表到会,即行开议,续到者随到随议。又提议大纲三条:一、对于公认外交代表;一、对于军事进行之联络方法;一、对于清皇室之处置。
右举各节,迄速核夺,电复为幸。汤寿潜、程德全。马。印。(苏州)[7]
12日,他们又以江苏都督府代表雷奋、沈恩孚和浙江都督府代表姚桐豫、高尔登名义致电各省都督府和谘议局,称:“现由江苏、浙江两省共同发起临时国会,派奋等莅沪专候各省公议,并推伍廷芳、温宗尧二君为临时外交代表,以便与外交团正式交涉,此事务肯公认。事机已迫,乞即日举员来会。倘所举之员未能即到,或先电致贵省在沪人士,加以贵处委任,令其暂行代理,俾得早日筹商,以维危局。”[8]
立宪派的大本营是各省谘议局,以“临时国会”的名义由各省谘议局派代表组成会议有利于他们掌握会议的主导权。但是,在独立各省,大多由革命党人起义后建立起的都督府才是真正掌握权力的机构,撇开他们组建统一政权是办不到的。因此,他们提出“分省举派代表”,每省由旧时谘议局和现时都督府各派一名代表出席各省代表会。这个办法谘议局和都督府代表各半,表面上看很公平,其实不然,因为所有省份都有谘议局,而只有独立省份才有都督府,而且,有的都督府也被立宪派和旧官僚所掌握,依照这个办法组成的各省代表会,立宪派必然会在其中居主导地位。
在上海组织各省代表会筹建统一政府,正为陈其美(图三)所欢迎,这样他可以利用上海都督身份施加影响。但是,陈其美显然洞悉11月11日苏、浙两督通电中立宪派企图主导会议的意图,他没有回复苏、浙两督通电,而是于11月13日致电各省都督府:
武昌、长沙、安庆、南昌、苏州、浙江、太原、西安、福州、广州、济南、桂林、云南、贵州军都督鉴:民军倡义伊始,百凡待举,无总机关以代表全国,外人疑虑,交涉为难。其美承乏上海,地处冲要,东南孔道,饷械根源,外交重任,尤关全局。伍廷芳先生允任外交,经各友邦承认,坛坫有人,全国之庆。其美责重才短,顾此失彼,夙夜惶急,心忧成痗。今接湖北黎都督及镇江林都督两处专电,意谓上海交通较便,组织机关,用为开会之地。闻命之下,距跃三百,亟当遵照办理。用特通电贵省,商请会举代表,定期迅赴上海,公开大会,议建临时政府,总持一切,以立国基,而定大局。如蒙认可,迅请电复,不胜悬盼之至。沪军都督陈其美叩。漾。[9]
这一通电与12日苏、浙两省代表通电的根本区别在于致电对象。《赵凤昌藏札》中收录的苏、浙两省代表通电文稿清楚写明,各省“如有都督府者,均并电都督府、谘议局,无都督府者,只电谘议局”[10]。而陈其美致电的只是独立省份建立的都督府。辛亥革命中各地建立的都督府与革命前的省在行政范围上并不一致,一个省内往往有多个都督府。如上海在光复前隶属于江苏省,光复后革命党人主导成立以陈其美为都督的沪军都督府,独立于在苏州成立的以原江苏巡抚程德全为都督的江苏都督府。江苏省内还有以林述庆为都督的镇江都督府,和后来在清江浦(今淮安)成立的以蒋雁行为都督的江北都督府,此外,在无锡、吴淞等地也有独立的军政府。这些都督府大多由革命党人控制,由都督府派代表组织会议,可以保证革命党人对会议的主导权。而若依照立宪派所主张的“分省举派代表”方案组织各省代表会,则立宪派必然在代表会中处于优势。陈其美在通电中使镇江都督府加入代表会,后来又不忘拉上同在江苏的江北都督府。11月18日,陈其美在给各省军政府都督通电中称:“江北都督来电,各省独立,强半告成,若无统一机关,恐起外人干涉,亟宜各派代表赴沪组织临时政府,大统领一职,非孙中山莫属云……”[11]陈其美以发起者的身份将江北都督来电通电全国,实际上确认了其参加代表会的资格。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革命派与立宪派在争夺会议控制权问题上存在斗争,但不应过于强调这种斗争而忽视二者的共同利益。双方都希望将会议地点放在上海,在这一点上,双方利益是一致的。上海并不是会议地点的必然选择,武汉是一个有力的竞争者。如前所述,在上海发起各省代表会之前,黎元洪已通电各省都督府,请其派代表赴武汉筹建中央政府。虽然上海有交通便利、不受兵祸、便于对外交涉的优势,但武汉作为首义之地,湖北军政府被各省承认为代理中央政府,同盟会领导人黄兴、宋教仁等此时都在武汉,显然,在武汉、上海两地的竞争中,此时武汉更占上风。
在这种形势下,两派迅速达成妥协。11月14日,张謇、赵凤昌等立宪派与陈其美及其代表俞寰澄共同在上海的江苏教育总会举行会议,商讨会议章程、代表名单等问题。会议的具体内容无从得知,但从后来代表会的实际组成情况来看,会议代表由都督府委派,镇江、江北等都督府都得以派代表与会,同时未独立省份也可由谘议局派代表与会,其权利与都督府代表相同。显然,这一方案是双方妥协的结果。15日,江苏都督府代表雷奋,沪军都督府代表袁希洛、俞寰澄、朱葆康,福建都督府代表林长民、潘祖彝在江苏教育总会召开各省代表会正式会议,确定会议名称为“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
武汉方面虽然率先通电发起各省代表会,也有多省复电派代表前往,但至11月底,除东道主湖北外,仅有湖南代表抵达武汉。而上海方面虽然发起稍晚,但充分利用了上海交通便利、精英荟萃的优势,采取各省将本省在沪人士直接委任为代表的灵活方式,迅速举行会议,在武汉、上海两地的竞争中赢得主动。
二
各省都督府代表会在上海时期(包括留沪代表会议)的两个主要政治集团是以陈其美、宋教仁为首的同盟会与以张謇、程德全、汤寿潜为代表的立宪派。
以同盟会为主体的革命党人是辛亥革命的发动者,各省的独立大部分经过革命者的流血斗争得来,革命党人在各省独立后建立的大部分都督府中取得了领导权。各都督府派出的代表很多是革命党人,如俞寰澄、朱葆康、陶逊、屈映光、潘祖彝、宋教仁、刘揆一、居正、陶凤集、林森、吴铁城等。陈其美、宋教仁是同盟会在各省代表会中的主要组织者。发起各省都督府代表会时,同盟会的主要领导人都不在上海,上海都督陈其美是同盟会此时在上海的主要负责人。陈其美政治嗅觉敏锐,重视对革命成败至关重要的领导权问题,发起各省代表会时挫败了政治经验丰富的立宪派控制代表会的企图。宋教仁(图四)具有杰出的组织才能,11月19日从武汉返回上海后,与陈其美一起,先是组织江浙联军攻克南京,使政治重心由武汉转移到南京,后又发动留沪代表会推举黄兴为大元帅,使被各省公认临时代行中央政府元首的黎元洪的地位受到挑战。在陈其美、宋教仁的有力组织下,同盟会成为各省代表会中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
各省都督府代表会中另一个主要政治派别是立宪派。立宪派中,最活跃、居领导地位的是江浙立宪派。江浙立宪派的主要人物有张謇、汤寿潜、赵凤昌、庄蕴宽、雷奋、孟森、杨廷栋等,他们以上海为活动中心,时常聚会于赵凤昌的住宅“惜阴堂”、《时报》馆的“息楼”、江苏教育会等处,形成一个联系紧密的圈子。江浙立宪派的领袖是张謇(图五),张謇在甲午战争后弃官从商,因兴办实业、教育、文化各项事业卓有成效而声誉日隆,又以江苏谘议局议长发起国会请愿,成为立宪派领袖。参加各省代表会的袁希洛回忆说:“那时,江苏省的一切事情总由张謇主张,惟他马首是瞻。”[12]程德全和汤寿潜分别出任江苏、浙江两省都督后,则利用其政治地位,经常出面作为立宪派政治代言人。赵凤昌是江浙立宪派的联络中枢和幕后智囊,其在上海南阳路的私宅“惜阴堂”是江浙立宪派经常聚会的地方,许多重要决策及文件都出于此,如江浙立宪派发起各省代表会的两份重要通电(11月11日苏、浙两督通电和12日的苏、浙两省代表通电)就是在“惜阴堂”拟定的[13]。在上海时期各省代表会的代表中,属于江浙立宪派的有雷奋、沈恩孚、袁希洛、马良、朱福诜、汤尔和、陈时夏等。他们人数众多,发言积极,在张謇、赵凤昌等中心人物的协调下,常能形成统一的声音。此外,有重要议题时,程德全、汤寿潜也以都督身份亲自与会,更增加了江浙立宪派在代表会中的分量。其他各省立宪派代表比较分散,彼此缺乏联系,政治影响力不大。尤其是未独立省份的代表,由于本省尚未独立,在代表性和对决议的执行方面存在缺陷,很大程度上是以个人身份与会,如奉天代表吴景濂,就是策划奉天独立未成,在本省无法立足,借机南下参加各省代表会的。由于政治观点相近,在不涉及本省利益的问题上,他们经常附和江浙立宪派的主张。
成立各省都督府代表会的目的在于选举临时大总统,并由其组建临时政府。辛亥革命初期,同盟会在领导权问题上处于被动地位。武昌起义爆发时,同盟会的主要领导人都不在武汉,孙中山在美国,黄兴在香港,宋教仁、谭人凤、居正等主要领导人在上海。起义的下级官兵认为需要找一个有地位、有声望的人物作为领导人,于是新军协统黎元洪被推为湖北军政府都督。黄兴、宋教仁赴武昌时曾计划夺取革命领导权,但是没能得到起义的湖北军官的支持,只得出任民军战时总司令,屈居黎元洪之下。黄兴又打算以军事上的胜利为自己赢得声誉,作为取得领导权的资本,然而事与愿违,民军在阳夏保卫战中失利,汉口与汉阳相继丢失,黄兴只得黯然离鄂返沪。在这种情况下,各省代表会没有其它选择,只能尊重现实,11月20日,代表会通过决议,承认湖北军政府为中央军政府,执行中央政务[14]。
由于汉阳的丧失,架在汉阳龟山的清军大炮可以直接打到武昌,处于敌军炮口威胁下的武昌已不适宜作为中央政府所在地。就在汉阳失陷5天后,江浙联军攻克南京,以长江为轴的政治天平向东倾斜。政治重心的东移削弱了黎元洪的地位,领导权问题发生了有利于同盟会的变化。
12月4日留沪代表会议选举黄兴(图六)为大元帅的举动,是以宋教仁、陈其美为首的同盟会向黎元洪的地位发起的一次挑战。当日到会的各省代表有13位:江苏代表沈恩孚,上海代表俞寰澄、朱葆康,镇江代表马良,江北代表王照,浙江代表朱福诜,福建代表林长民,湖南代表宋教仁(由欧阳振声代理),湖北代表居正、陶凤集,奉天代表吴景濂、刘兴甲,吉林代表赵学臣。由于系重要会议,江苏都督程德全、浙江都督汤寿潜、上海都督陈其美也亲自出席。此外,还有章炳麟、章驾时、蔡元培、王一亭、黄中央、赵凤昌、顾忠琛、彭锡范等也参加了会议。投票规则是“都督及各代表有投票权”。投票结果,黄兴以16票当选大元帅,黎元洪以15票当选副元帅 [15] 。
刘星楠在《辛亥各省代表会议日志》中说:“这次选举,完全是宋教仁、陈其美恐怕武昌真成了中央政府,于同盟会不利,所以鼓煽一部分留沪代表,扮演了这一幕滑稽戏。”[16]同盟会自然是此次行动的主力,然而立宪派在上海时期的代表会中有很大的势力,若没有立宪派的支持,同盟会想达到目的并不容易。当日出席并有投票权的代表及都督共16人,其中属于同盟会的只有6人(陈其美、俞寰澄、朱葆康、欧阳振声、居正、陶凤集),而属于立宪派的有10人(程德全、汤寿潜、沈恩孚、林长民、马良、朱福诜、王照、吴景濂、刘兴甲、赵学臣),显然,没有立宪派的支持,革命党人选举黄兴为大元帅的意图不可能实现。
在领导权问题上,被动卷入革命的立宪派没有自己的候选人,只能在同盟会领袖(孙中山或黄兴)和黎元洪之间进行选择,至少在南北议和开始、袁世凯成为选择之前是这样。立宪派对黎元洪的领导地位并不认同。11月14日,程德全曾通电提议请孙中山回国主持大计:“大局粗定,军政民政亟须统一,拟联东南各军政府公电恳请孙中山先生迅速回国组织临时政府,以一事权。中山先生为首创革命之人,中外人民皆深信仰,组织临时政府舍伊莫属,我公力顾大局,想亦无不赞成。”[17] 11月中下旬,张謇、赵凤昌等江苏立宪派推庄蕴宽赴武汉,除向黎元洪建议“政府设鄂,议会设沪”的方案外,还请黄兴去上海组织统一政府。当时任民军参谋长的李书城回忆:“他(庄蕴宽—笔者注)告诉我来鄂的真意,是请黄先生到上海去。他说,上海方面的人认为黎元洪是武昌起义的革命党人所拥戴出来的,不是真正的革命党领袖,而孙中山先生还在海外未回,现在只有黄先生是国内唯一的革命领袖,应该负起领导全国革命的责任,到上海去统帅江、浙军队攻克南京,在南京组织全国军政统一机构,继续北伐,完成革命事业。”[18]这表明,立宪派在对同盟会与黎元洪二者的选择中更倾向前者。
当然,在这一问题上,立宪派内部并不一致,从汤寿潜的信函中,我们可以更清楚地了解12月4日选举大元帅的情况。汤寿潜事后在给浙江赴鄂代表(已至南京)的信中说:“伊何沪会不正式之举,已电介公转致,倡于蔡,成于章,其始亦以鄂弃汉阳□之敌,犹恶鄂制之可恶,黎则不为合席,惟闽代表林大反对。弟谓无论于推黎之宗旨顿悖,且何以自对其去鄂之代表?苏、沪人全持之尤力,弟乃拂袖不终议先散。”[19]他在给湖北军政府派至上海的何海鸣的信中也说:“若沪会之举,合席惟闽代表林与弟反对,因托快车,不终议先散,盖恐负黎,且自负去鄂之代表,期期以为不可,第少数无如何耳。”[20]可见,选举黄兴为大元帅,得到了大多数立宪派的支持,只有浙江都督汤寿潜和福建代表林长民反对。实际上,汤寿潜此时也已倾向黄兴,蔡元培的回忆揭示了汤寿潜的真实意图:“我于出席各省代表在江苏省教育会举行会议的前一天(12月3日),觉得保举黎(元洪)不妥,特地到汤蛰仙先生处,同他磋商,适章太炎也在座。……彼等亦赞成我举黄(兴)的提议。但汤不肯于第二日直接举黄(章太炎云:蛰仙私言,前以认武昌为政府,危而背之,于心有疚),而要求我亦到会,于会中推我为代表而投票举黄。……第二日(12月4日)开选举会,依汤先生所定之手续,我投票举黄,章先生及其他选举者皆举黄,盖事前受章、汤两先生疏通了。”[21]何海鸣与浙江赴鄂代表都是汤寿潜所“负”之人,故汤寿潜在给他们的信中对自己的两难处境只提其一,不提其二。蔡元培的说法似更加可信,也更符合投票结果。
当天选举时虽顺利通过,但列席会议者中有不少反对意见。据参加会议的湖北代表居正记载:“座中有老名士挥泪曰,黎宋卿在武昌首义,劳苦功高,先是赴武昌一部分代表,已举黎为中华民国政府大都督,事实上为大元帅,今反选彼为副元帅,在黄兴之下,太不合理矣。程德全代表章驾时为感情冲动,力然其说,欲将选举案推翻,以黎为大元帅,黄兴副之。众曰如是太儿戏,彼此争执不决。又有人提议调停办法,黎为大元帅,事实上不能来前线指挥,仍请黄兴代理大元帅。是说亦未经众表决,相率散会。”[22]第二天开大元帅欢迎会,黄兴见有争议,不愿就任,仅允到会重行选举。陈其美说:“昨日之选举,万不可作为无效。况大元帅责任重大,关系全国,方今北虏未灭,军事旁午,非有卧薪尝胆之坚忍力者,不足肩此巨任,故其美以为舍克强先生外,无足当此者。”[23]经众人劝说,黄兴答应暂时担任。
三
虽然同盟会与江苏立宪派的政治联盟使留沪代表会选举黄兴为大元帅,但是留沪代表会本身的地位存在问题。根据各省代表会赴武汉之前的决议,对武汉代表会和留沪代表会的定位是“赴鄂者议组织临时政府事,留沪者联络声气以为鄂会后援”[24]。因此,留沪代表会这次选举违反了以前的决议,也是对武汉代表会的不尊重。武汉代表会由西报得知上海选举后,即决议由黎元洪致电上海都督陈其美,“查实如另有人在沪联合推举大元帅、副元帅等名目,请其宣告取消”[25] 。
武汉代表会否决留沪代表会的选举绝不仅仅是由于后者的地位问题。黄兴在武汉时,与湖北方面关系并不融洽。黄兴、宋教仁初赴武昌时曾计划夺取湖北军政府都督位置,取代黎元洪,但是没能得到湖北将领的支持,只能出任民军战时总司令。在指挥阳夏保卫战时,黄兴与湖北将领也发生矛盾。在汉阳丢失后的军事会议上,双方的矛盾发展到顶点。黄兴在会议上主张放弃武昌,率军东下转攻南京,遭到湖北将领的强烈反对。范腾霄力陈不能放弃武昌,并请赞成死守武昌者,起立举手,结果“言未毕,全体齐举手,欢声雷动”,张振武更拔刀而起,称“有敢再言放弃武昌者斩!”会场又报以掌声[26]。黄兴见众意如此,只能离鄂赴沪。几乎就在黄兴离开武汉赴上海的同时,各省代表也陆续由上海启程赴武汉,代表们即使在长江上与黄兴相遇时没有感受到他的失落,到达武汉后也不能不受到这里对黄兴不利的气氛的影响。
代表会在武汉时期,代表会中的力量对比发生了此消彼长的变化,上海、江苏、浙江三位都督鞭长莫及,江浙集团影响力下降,有首义之功的东道主湖北军政府影响力上升。由于武昌受到清军炮火威胁,代表会的会场设在汉口的英租界内,汉口与武昌隔江相望,虽然黎元洪(图七)不能亲自与会,但是会议代表和其他人员可以互相往来。黎元洪通过其心腹、任湖北代表的孙发绪传达自己的意见,对会议施加影响。孙发绪在代表会内十分活跃,也因其与黎元洪的关系而受到重视。到武汉后,代表会重新制定议事规则,即由湖北代表孙发绪、王正廷和福建代表潘祖彝三人负责起草。
反观同盟会,在武汉的组织远不如在上海有力。各省代表会来武汉时,宋教仁、居正、黄兴等同盟会主要领导人都已相继离鄂赴沪,留在武汉的最有威望的同盟会领导人是谭人凤,他被武汉代表会推举为议长。11月30日代表会在武汉开幕的当天,黎元洪因湖北都督府中炮起火出走葛店,蒋翊武、孙武不和,武昌方面邀谭人凤至武昌负责防御,谭人凤本不同意黄兴放弃武昌,于是应允负责,“昼出洪山,夜归武昌”[27],一直缺席武汉的代表会。同盟会在武汉无人主持,组织涣散,武汉代表会中的革命党人不可能团结起来挑战黎元洪的地位。同盟会本身的态度如此,在武汉同样缺乏组织的立宪派更没有理由为人火中取栗了。
需要指出的是,武汉代表会中并没有以湖北代表为核心形成一个类似同盟会或立宪派那样的政党性质的组织,湖北代表与其他代表之间并不存在由共同的政治主张或共同的利益形成的纽带,湖北军政府及黎元洪的力量来自各省对它的首义历史地位的认可与尊重,而这种认可与尊重并不稳定,经常会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发生改变。
武汉代表会制定了《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作为选举临时大总统和组织政府的法律基础。12月2日,武汉代表会决定由雷奋、马君武、王正廷三人起草《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次日便完成并通过。《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规定:“临时大总统由各省都督府代表选举之,以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者为当选,代表投票权每省以一票为限。”[28]关于参议院,“参议院每省以三人为限,其派遣方法由各省都督府自定之”,“参议院会议时每参议员有一表决权”,“参议院未成立以前,暂由各省都督府代表会代行其职权,但表决权每省以一票为限”[29]。
四
武汉、上海两地的各省代表于12月11日至13日陆续到达南京,14日开始正式会议,决定16日选举临时大总统。15日,由武汉赶到南京的浙江代表陈毅报告,袁世凯所派议和代表唐绍仪已在武汉与黎元洪会晤,唐绍仪称袁世凯亦主张共和。这时,王正廷、胡瑛也从武汉急电各省代表,称与唐绍仪接触后,“探其意旨,极欲平和了结。瑛等讨论此行,于我辈抱持之义,大有希望。瑛等与唐即日赴沪,宁会选举,务乞稍缓。俟唐、伍会商后再举,必得美满结果。此事关系极重,乞诸公极力维持”[30]。袁世凯与清政府的矛盾世人皆知,利用身为汉族又掌握实权的袁世凯推翻清政府是当时各派的普遍心理,黎元洪、黄兴都曾表示过,如果袁世凯推翻清政府则推举其为大总统。代表会议在汉口时,也曾议决如袁世凯反正,当公举为临时大总统。因此,代表会决定虚位以待袁世凯,决议暂缓选举临时大总统,承认留沪代表会选举之大元帅、副元帅,并于《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追加一条:“临时大总统未举定以前,其职权由大元帅暂任之。”[31]
如前所述,上海留沪代表会选举大元帅之举存在越权问题,武汉代表会曾决议请黎元洪致电上海方面取消,但代表会到南京后,非但没有取消,反而加以承认,这表明上海、武汉两处代表会在南京合为一处后,同盟会与立宪派的政治联盟相对于湖北方面重占优势。江浙地区是立宪派的大本营自不必说,同盟会方面,黄兴、宋教仁、陈其美等同盟会领袖此时都聚集上海,陈其美身居上海都督的有利地位,再加上同盟会掌握的《民立报》等报刊的舆论宣传,江浙地区的同盟会远比在武汉时强大得多。
由于各种原因,有些省份的代表迟至南京时期才到会,而这些省份中,同盟会占了优势,如云南、广东、陕西、山西都是如此。此外,有些省份的代表发生了有利于同盟会的变化,如广西代表在武汉时期为非革命党的张其锽,南京时期改为马君武、章勤士,其中马君武是同盟会干将,常在《民立报》上发表言论,为同盟会取得领导权制造舆论。又如福建代表原为林长民、潘祖彝,由上海赴南京时,发生林长民遇刺事件。关于这一事件,台湾史家梁敬锫先生曾有记述:“时各省谘议局代表齐集上海,议设联合政府及大元帅。林主张以黎元洪为大元帅,语切直,遂与主张以黄兴为大元帅之同盟会党人不合。数日后,林携浙江代表屈映光同赴南京,甫抵下关车站,即遇刺,凶手为屈映光所踣,击林不中。被捕后,查系同盟会党人所为,林置不究,遂返沪。其父禁居楼上,累日不得出。”[32]此举系个别革命党人所为,手段固为人所不齿,但是,其直接后果是福建代表由同盟会的潘祖彝专任,支持黎元洪的声音减弱。
代表会中的形势虽有利于同盟会,但是,黄兴就任大元帅依然面临不小的阻力。除苏军将领章驾时外,以朱瑞为首的浙军将领也强烈反对黄兴出任大元帅,他们责备汤寿潜不该在选举时退场,声称不愿居于“汉阳败将”之下。浙江将领反对黄兴是同盟会与光复会之间旧有矛盾的反映,这一矛盾在上海光复时因陈其美对李燮和的排挤又有所发展。大元帅一职首先是军事性质职位,军事将领的反对使其无法履行职责。黄兴得知军事将领和武汉方面的反对后,坚拒赴宁就职。12月17日,黄兴致电代表会力辞大元帅职,推举黎元洪为大元帅。在这种情况下,代表会不得不改选黎元洪为大元帅,黄兴为副元帅,由于黎元洪一时无法来宁,仍由黄兴代行大元帅职权,在南京组织临时政府[33]。23日,黎元洪致电代表会,宣称承受大元帅名义,并委任副元帅黄兴代行其职权[34]。此时,黄兴接到孙中山即将抵达上海的电报,决定等孙中山来主持大计。
孙中山(图八)是革命的先驱,同盟会的最高领导人,享有崇高的威望。11月14日,江苏都督程德全就曾通电请孙中山回国担任临时大总统,获得多省赞同。12月初,黄兴得知孙中山将回国后,不愿就任大元帅,声明请孙中山回国担任这一职务。孙中山不但亲自领导了一系列反清起义,而且是同盟会在国际上的代言人,这是他获得各方支持的一个有利因素。当时,敌对的北洋军事集团力量还十分强大,革命者没有信心取得彻底的胜利,争取列强的承认和支持被视为革命成功的关键,而与国外有广泛联系的孙中山出任临时大总统有助于这一目标的实现。辛亥革命爆发时,孙中山身在国外而无法亲自领导革命,但也许恰恰是由于这样,才得以避免贸然而不成熟的行动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正如黄兴不成功的武汉之行那样。
陈其美、宋教仁等革命党人在江浙立宪派的支持下发起的由留沪代表会选举黄兴为大元帅的行动虽然没有完全成功,但是,它迈出了同盟会夺取革命领导权的重要一步,削弱了黎元洪的地位,为孙中山当选临时大总统创造了有利条件。11月16日,孙中山曾致电国内,称:“总统自当推定黎君,闻黎有请推袁之说,合宜亦善。总之,随宜推定,但求早巩国基。”[35]自己则有完成历史使命之意。后来由于上海与武汉在举黄和举黎之间发生争执,难以选出为各方一致接受的领袖,孙中山决定勇于承担政治责任,争取就任临时大总统。归国途中至香港时,广东都督胡汉民曾建议孙中山留在广东整军北伐,孙中山说:“四方同志正引领属望,至此其谓我何?我恃人心,敌恃兵力,既如所云,何故不善用所长,而用我所短?鄂即稍萌岐趋,宁复有内部之纠纷,以之委敌,所谓赵举而秦强,形势益失,我然后举兵以图恢复,岂云得计?……我若不至沪宁,则此一切对内对外大计主持,绝非他人所能任。”[36]
孙中山回国使同盟会扭转了在领导权问题上的被动局面。孙中山于12月25日晨抵达上海。次日,孙中山在哈同花园召开同盟会高级干部会议,会议决定推举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的候选人。随后由各人分别向各省代表示意,争取他们在代表会上投票支持孙中山,并由马君武在《民立报》发表言论,唤起舆论。孙中山在上海短短几天内,除了使同盟会团结在他周围,在黄兴、陈其美等人的居间引见下,还广泛接触了伍廷芳、程德全、张謇、赵凤昌等江浙立宪派人士,很快接受了业已存在的同盟会与立宪派的政治联盟。孙中山获得了各方的广泛支持,临时大总统选举形势已十分明朗。
12月29日,各省代表会在南京选举临时大总统(图九)。首先揭晓前一日的候选人选举结果,候选人为孙中山、黎元洪、黄兴3人,然后宣读《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接着开始选举临时大总统。到会的17省代表,每省一票。结果,孙中山以16票当选。1月3日,各省代表会通过了孙中山提交的内阁成员名单,同一天,选举黎元洪为副总统。临时大总统人选问题尘埃落定,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各省代表会完成了主要历史使命,自身也转化成临时参议院。
临时大总统由各省代表会选举产生本身是民主共和的体现。各省代表会主要由各省都督府所派代表组成,不是由人民直接选举代表组成,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民选代议机构,但是在战争环境中,唯有立足于现实,将民主范围缩小至可行的范围内,才能迅速组成机关,完成筹建中央政府的迫切任务。在各省代表会的政治活动中,固然有诸多不如人意之处,但是在封建传统浓厚、习惯以武力为准绳的中国,特别是在辛亥革命各种政治力量交织的复杂环境中,能以和平、民主的方式建立一个为各方承认的统一政府,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由于社会矛盾的客观发展及革命党人自身的弱点,武昌起义爆发后,革命党人没能掌握革命的领导权,黎元洪被推为湖北军政府都督,并以首义资格代行中央政府元首职权。黎元洪固然对辛亥革命做出了贡献,但是由于自身明显的局限性,他不是为各方接受的中央政府领导人的理想人选。各省都督府代表会提供了重新确立中央政府领导人的机会。革命党人抓住了这个机会,他们与立宪派结成政治联盟,在各省都督府代表会中占据优势,使孙中山当选临时大总统,建立起革命性的南京临时政府。立宪派虽然在各省都督府代表会中曾力图争取主导权,削弱它的革命色彩,但是从根本上来说,立宪派并不是狭隘的利益集团,他们同样以救亡图存为己任,只是希望以温和的、不流血的方式达到这一目的。难能可贵的是,在革命风暴到来时,他们能够顺应时代潮流,从立宪转向共和,并以他们在晚清立宪活动中的议会政治经验,为各省都督府代表会的民主政治实践做出了贡献。
注释:
[1] 吴景濂:《组织临时政府各省代表会纪事》,1913年铅印本,第5页。关于各省都督府代表会的各种文献中,吴景濂著《组织临时政府各省代表会纪事》的史料价值最高。这一点在臧运祜《论各省代表会与中华民国的创建》(《民国档案》2002年第1期)和薛恒《民国首任临时大总统选举会代表人数人员考》(《江苏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两文中都有详细论述,笔者不再赘述。
[2] 相关研究有廖大伟:《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述论》(《史林》1998年第3期)、臧运祜:《论各省代表会与中华民国的创建》(《民国档案》2002年第1期)、刘劲松:《简论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华东船舶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9期)、郭呈才:《袁世凯与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历史教学》2006年第12期)等。
[3] 1911年11月15日《民立报》刊登了黎元洪致江苏都督程德全的通电(筱电),从其他各省都督府的响应来看,该电应是对独立各省都督府发出。
[4] 《辛亥革命与民国建元》,第二册《开国规模》,台北,正中书局,1962年,第35页。
[5] 曾业英编《蔡松坡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69页。
[6] 易国干等辑《黎副总统政书》,台北,文海出版社,1971年,第7页。
[7][9]《民立报》1911年11月14日。
[8] 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选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1063页。
[10] 国家图书馆善本部编《赵凤昌藏札》第十卷,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9年,第503页。
[11] 《申报》1911年11月23日。
[12] 袁希洛:《我在辛亥革命时的一些经历和见闻》,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辛亥革命回忆录》第六集,中华书局,1963年, 第283页。
[13] 同[10],第449-452页、第498-503页。
[14] 吴景濂:《组织临时政府各省代表会纪事》,1913年铅印本,第4页。
[15] 同[14],第15页。
[16] 刘星楠:《辛亥各省代表会议日志》,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辛亥革命回忆录》第六集,中华书局,1963年,第248页。
[17] 《神州日报》1911年11月16日。
[18] 李书城:《辛亥前后黄克强先生的革命活动》,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辛亥革命回忆录》第一集,文史资料出版社,1961年,第190页。
[19] 政协浙江省萧山市委员会文史工作委员会编《萧山文史资料选辑》第4辑,汤寿潜专辑,第694页。
[20] 同[19],第702页。
[21] 高平叔:《蔡元培年谱长编》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391页。
[22] 居正:《辛亥札记》,罗福惠、萧怡编《居正文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69页。
[23] 同[8],第775页。
[24] 同[14],第5页。
[25] 同[14],第13页。
[26] 冯天瑜、张笃勤:《辛亥首义史》,湖北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524页。
[27] 谭人凤:《石叟牌词》,甘肃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22页。
[28] 同[14],第8页。
[29] 同[14],第10页。
[30] 同[8],第1075页。
[31] 同[14],第19页。
[32] 梁敬锫:《林长民先生传》,载梁氏著《日本侵略华北史述》,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84年,第195页。关于这一事件,其它史料还有不同的说法。刘星楠在《辛亥各省代表会议日志》中说:“江西代表林森,系福建候官人,与长民同乡同姓同宗,然素有嫌隙。某日在同盟会本部开会,林森曾讦发长民系福州著名的宪政党员,现在他长期溷跡代表会内,显然是宪政党一种作用。此语为陈其美所闻,遂派青帮打手,向林长民打了一枪,并不是要他的死命,而是催他赶快离开南京代表会。”(刘星楠:《辛亥各省代表会议日志》,《辛亥革命回忆录》第六集,中华书局,1963年,第250页。)而吴景濂在回忆录中说:“次晨程都督(程德全)派马车来接予,晤谈下,始悉刺客系福建都督孙道仁派遣,谓林为保皇党,在上海数日,未在秘书处办公,系与北方秘密勾结。”(吴景濂:《组织南京临时政府的亲身经历》,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编《亲历辛亥革命—见证者的讲述》,中国文史出版社,2010年,第1111页)
[33] 同[14],第19、20页。
[34] 同[14],第21页。
[35] 《孙中山全集》第一卷,中华书局,1981年,第547页。
[36] 同[35],第5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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