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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十七年八月刘泽清致冯铨洪承畴金之俊书

正文:纵18.4厘米, 横140.5厘米 副启:纵18.4厘米, 横156.6厘米

 

此件档案是被南明弘光政权封为东平伯的刘泽清致已降清的明朝旧臣冯铨、洪承畴、金之俊的书信。目的是为弘光政权北使议和团疏通关系,企图联合清兵镇压农民军,借以阻止清兵南下,维护弘光政权。其时间当在崇祯十七年(清顺治元年,1644)八月初。

当时,正是中国政局巨变之秋。是年四月中旬,李自成率领的农民军攻克北京,崇祯帝自杀,明朝政权崩溃。五月清朝摄政王多尔衮率兵攻占北京,李自成军队败退西走,清朝夺取了全国最高统治权。而南下的一些故明官员拥戴福王朱由崧在南京监国(即刘泽清在书信

中所称“新皇”),旋即皇帝位,翌年改元“弘光”,史称“南明弘光政权”。这样,全国就呈现清朝、李自成等农民军、南明政权三大政治势力争雄的局面。在这种形势下,南明政权为了阻止清兵南下,维护弘光政权,制定了联合清朝共同消灭李自成农民起义军的政治方略。因此派兵部右侍郎兼佥都御史左懋第为首,与都督同知陈洪范、兵部职方司郎中马绍愉组成北使议和团,拟与清朝议和。行前刘泽清给已降清的冯铨、洪承畴、金之俊写了这封信。他在信中说:“此后灭闯复仇,一番大举,全在和合。”这次议和虽然流产,但作为历史文献,它有一定的历史研究价值,可与本书陈洪范、马绍愉致吴三桂的信结合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