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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民民主专政》(复制件)

16页,每页纵27厘米,横20厘米

在新中国即将成立的时候,为阐明人民共和国的性质、这个国家中各个阶级的地位和相互关系、这个国家的前途等根本问题,1949年6月30日,毛泽东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文中,毛泽东总结中国近百年革命的历史经验,阐明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让位给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让位给人民共和国的历史必然性,提出人民民主专政这一科学概念。

毛泽东指出,在中国,在现阶段,人民中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工人阶级是领导力量,工农联盟是基础力量。人民在建立自己的国家后,要强化人民的国家机器,以巩固国防和保护人民利益,并有步骤地解决国家工业化问题,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进到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到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消灭阶级和实现大同”。

毛泽东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国家学说的丰富和发展。它为新中国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和政策基础。这是《论人民民主专政》部分清样修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