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45厘米
此残石原应作长方形,上刻隶书经文,每面约35行,每行约75字。
鉴于经书辗转抄写,错误很多,东汉熹平四年(公元175年),汉灵帝命令蔡邕等人以隶书写定《诗》、《书》、《易》、《仪礼》、《春秋》、《公羊传》、《论语》等7经,东汉光和六年(公元183年),经蔡邕写定的经书被刻到了石碑上,刻成46碑作为儒学经典的标准定本,立在太学以便读经人校对是正,当时观摹校核经书的人络绎不绝,车马塞道。汉末战乱,殃及石经,已少有整石存在。自宋代以来,则时有残石出土。
“熹平石经”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官定儒家经本,为书法家蔡邕用标准的八分隶书体写成,故又被称为“一体石经”。它集汉隶之大成,用笔方圆兼备,刚柔相济,端美雄健,不但在当时被奉为书法的典范,对后世书法的发展也有很深的影响。“熹平石经”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官定儒家经本石刻,原立于东汉雒阳城南郊大学(今河南省偃师县佃庄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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