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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兴隆镇瓦窑村一组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的户主大会决议

纵25.7厘米,横18.6厘米

改革开放之初,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为开端,中国农村改革拉开了序幕。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农村土地制度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2003年,成都市开始进行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探索。2008年3月,地处成都市近郊的瓦窑村作为首批试点之一,率先进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此时,恰逢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大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在征得上级党委和政府同意后,瓦窑村开始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的大胆尝试。

2009年5月25日,瓦窑村一组的村民们召开户主大会。实际到会的55位村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问题经过认真讨论后,在一张印有“双流县兴隆镇瓦窑村用笺”的信笺纸上郑重地写下自己的名字,并摁上鲜红的手印,同意社议事会关于农村承包地经营权长久不变问题的决议,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由“30年”改为“长久不变”。

瓦窑村率先实践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是继小岗村“包产到户”之后,中国农村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