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河北石家庄成立,同日开始发行人民币(旧币)。第一套人民币自1949年8月至1953年12月,共发行了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5000元、10000元、50000元12种面额、57种原版的多种版别的人民币。每种画面充分反映出共和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精神风貌。1988年,为纪念中国人民银行成立40周年,特请有关专家座谈研究,最后审定第一套人民币共发行62种版别。
第一套人民币发行后,逐步扩大流通领域,原各解放区的地方货币陆续停止发行和流通,并按规定比价逐步收回。至1951年底,人民币成为新中国唯一合法货币。
人民币发行后,统一了全国的币制,对新中国成立初期稳定社会秩序,恢复生产,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