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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十七年五月初一日赐吏部左侍郎赵焕夫妇诰命

纵29厘米,横239厘米

 

明万历十七年(1589)五月初一日封赠吏部左侍郎赵焕夫妇诰命。末钤“制诰之宝”、“广运之宝”。有近人邵章题跋。

赵焕(1542-1619),字文光,号吉亭,山东掖县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进士。授乌程知县,入为工部主事,改御史。神宗时累官至刑部尚书,议事失帝意,引疾归。家居十四年,又召为刑部尚书。万历四十年(1612)改署吏部。赵焕本无朋党,但与东林不和,攻击东林者乘机离间,其举措往往不协清议,遭弹劾乞归。四十六年(1618),时党人势成,齐党亓诗教势盛,以赵焕为乡人老而易制,引为吏部尚书。既至,一听亓诗教指挥,素望益损,寻卒。《明史》有传。

明制,文官官员“散阶(非实职荣誉职衔)四十有二,以历考为差(以历年考绩分等差)”,“正三品,初授嘉议大夫,升授通议大夫,加授正议大夫”,“内外命妇视夫若子之品”,“外命妇之号九”,三品官(不分正、从,夫人均封赠“淑人”。

吏部左侍郎:吏部,明朝中央六部之一,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长官为吏部尚书,侍郎佐之。洪武十三年(1380)以后设置左右侍郎。

本件诰命封赵焕“通议大夫”,是正三品文官第二阶。其已故元配夫人钱氏,按三品文官命妇赠号“淑人”。其继室方氏尚在世,故封为“淑人”。